一、招标说明
本招标项目为扬州GZ143地块房地产项目扬州印象馆水电安装劳务工程,目前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工程水、电安装劳务分包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GZ143地块房地产项目扬州印象馆。
2、建设规模:商业综合体,总建筑面积约38183m2,框架结构,地下二层,地上三层,楼层高度:地下一层为5.1M,地下二层为4.2M,一层8M,二层6.5M,三层6.5M,具体施工内容和要求以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为准。
3、工程地点:扬州市东站站前广场北侧,盐运路南侧、烟花三月路西侧。
4、招标单位:盐城市鸿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工期要求:与土建工程同步施工,确保不影响招标人总体工期进度。
6、质量标准:合格;质量目标:确保扬子杯。
三、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符合本工程要求的施工能力,且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以及有类似工程经验。
3、投标人必须承诺并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5、业绩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2019年2月1日后承担的单项工程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房建工程或合同金额120万元的安装劳务工程业绩合同原件。提供合同原件供招标人审查,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6、符合条件的有兴趣的潜在报价人,可通过招标人公司内部员工推荐,参与本工程报价,向招标人索取报价文件及合同文本。
四、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辅材及部分机具的承包形式,即以人工费加辅助材料及部分机具包干形式进行承包,一次性定价。
五、报价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采用二种方式的形式进行报价:
1、按照建筑面积报全费用含税综合单价。
2、按《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计算定额用工,报每工日全费用含税综合单价。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潜在投标人(特别说明: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报名的投标单位全称汇入招标人的账户,如以任何个人汇入招标人的账户,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文件)将投标保证金在2022年5月19日18:00前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于报价截止日前将汇款凭证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开标后,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非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3、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账户:
单位名称:盐城市鸿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盐城城南支行 账号:1109664919000018409
七、报价截止日期
1、报价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10:00前,各报价人将报价文件送至城南新区新龙广场3号楼16层会议室,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受。
2、报价函必须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上注明投标人及联系电话。
八、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认真查阅图纸、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本工程的结构及立面造型,施工现场、施工作业空间、道路交通等情况,并在投标书中考虑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一切因素,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已完工程、周边等情况为理由,提出延长工期或其他经济补偿要求。
2、其他招标内容和要求详见报价邀请函。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鸿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永华
联系电话:1390510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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