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都大楼配电箱及公建综合计量箱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综合说明
1.1 招标人名称:盐城市鸿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2 招标人地址:新龙广场3号楼16层
1.3 招 标类 别:配电箱设备采购
1.4 送 货地 点:南洋镇三元宫路南、新生路东
二、招标范围
晶都大楼工程配电箱设备(配电箱设备供货清单),含开关等原材料、配电箱加工制造、组装、包装、运输、卸货、验收及配合等直至交付使用的全过程。
三、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必须是经过资格预审合格后的独立企业法人,且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业绩。
3.2企业资质情况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制造商,配电箱生产销售需在营业执照经营许可业务范围内,投标产品通过国家“3C”认证,具有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具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有生产制造、安装检测、供应配电设备的能力。
3.3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和条例。
3.4如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投标文件答疑、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21年3月28日。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年4月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招标方将以书面的形式统一回复答疑文件。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龙广场3号楼16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0日10: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龙广场3号楼16层。
开标时间:2021年4月20日10:00时。
开标地点:新龙广场3号楼16层会议室。
五、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报名的投标单位全称汇入招标人的账户,不接受个人汇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5.2、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盐城城南支行
单位名称:盐城市鸿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 1109 6649 1900 0018 409
(注: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现金或转账回执,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评标办法
投标单位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及付款要求。
6.1投标报价必须按照投标文件的报价清单的格式及顺序填写。
6.2投标报价时不得恶意或漏报报价内容。
6.3在完全符合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情况下,以价格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鸿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成中杰
联系人:李永华
联系电话:13905103303
八、补充说明及参数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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