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GZ143地块房地产项目扬州印象馆项目模板、脚手架及安全防护工程。
2、工程地点:扬州市东站站前广场北侧,盐运路南侧、烟花三月路西侧。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40837.01m2,其中地下面积20476.841m2,地上面积20357.141m2。
4、结构形式: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电子版图纸及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5、招标单位:盐城市鸿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7、质量目标:确保扬子杯
7、安全施工标准:本分包工程安全创优目标双方约定为:江苏省三星级文明标化工地。重大施工事故“五无”(无死亡、无重伤、无坍塌、无中毒、无火灾,创安全文明工地)。
8、文明施工标准:中标人必须按照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的《施工现场标准化图册》要求执行。
上述未尽之处详见施工图(如需查看图纸及踏勘现场,请与项目部联系,联系人:王登宏,电话:13815579822。
二、承包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GZ143地块房地产项目扬州印象馆项目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安全防护工程。
投标人所报木工工程分包内容详见报价文件。
三、报价要求
1、包工包料,按照通过图审的施工图纸中标明的建筑面积计算,如经图审的施工图纸中标明的建筑面积与实际施工图纸面积不一致时,按现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计算建筑面积(但外墙保温层建筑面积不计算),重新核对建筑面积,按核对后的建筑面积作为结算依据;分别以:地下室工程 元/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地上工程报 元/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形式报价。
四、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符合本工程要求的施工能力,且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以及有类似工程经验。
3、投标人必须承诺并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必须盖单位公章。
5、业绩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2019年2月1日后承担的单项工程建筑面积30000m2房建工程或合同金额达捌佰万元的木工工程业绩合同原件。提供合同原件供招标人审查,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6、符合条件的有兴趣的潜在报价人,可通过招标人公司内部员工推荐,参与本工程报价,向招标人索取报价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报价截止日期
1、报价截止日期:2022年3月5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城南新区新龙广场3号楼16层会议室,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受。
2、报价函必须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上注明投标人及联系电话。
六、工期及质量要求
详见:《GZ143地块房地产项目扬州印象馆项目木工班组施工合同》相关条款。
七、付款方式
详见:《GZ143地块房地产项目扬州印象馆项目木工班组施工合同》相关条款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叁 万元,投标人于开标前一日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2、开标后,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非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3、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盐城城南支行 单位名称:盐城市鸿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1109664919000018409
九、评标办法
由招标人组成的评标小组内部开标,投标人不参与。
1、如招标结果超出招标人预期结果的,招标人有权宣布本次招标作废无效,重新组织再次招标。对此,招标人无需对各投标人做任何解释,各投标人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决定,并自愿放弃任何抗辩权。
2、招标人按各投标人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无废标情形的情况下,投标人将综合各投标人的报价情况,也有可能要求投标人现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仍然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有权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有权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十、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认真查阅图纸、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本工程的结构及立面造型,施工现场、施工作业空间、道路交通等情况,并在投标书中考虑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一切因素,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已完工程、周边等情况为理由,提出延长工期或其他经济补偿要求。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鸿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金亮
联系电话:13626218799